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“金桂”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》安排和要求,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学生个人申报、学院助学金评审小组最终审核。确认推荐以下同学为2023年“金桂”助学金获得者,现予以公示,具体名单如下:
张明俊 2020级材料物理一班
万贤胜 2021级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一班
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,公示期五个工作日。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馈。地址:金瀚林8-319,联系电话:0731-58298973。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学生工作办公室
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